|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2日臺教社(一)字第1140061603號函暨交通部114年6月9日交路字第1145008187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旨揭多國語言宣導文宣單圖連結如下,亦可至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點選語言別查看更多交通安全宣導資訊,惠請多加應用及宣導: |
| (一) | 英文:https://168.motc.gov.tw/en/theme/poster |
| (二) | 日文:https://168.motc.gov.tw/jp/theme/poster |
| (三) | 韓文:https://168.motc.gov.tw/kr/theme/poster |
| (四) | 越南文:https://168.motc.gov.tw/vn/theme/poster |
| (五) | 泰文:https://168.motc.gov.tw/th/theme/poster |
| (六) | 印尼文:https://168.motc.gov.tw/id/theme/poster |
| (七) | 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 |
暑假是學生出遊與戶外活動頻繁的時期,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請各校於暑假前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行為分類交通安全提醒
(一)【走:行人通行注意事項】
1.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或依警察指揮通行。
2.行人穿越道上不得騎乘自行車或電動車,應下車牽行。
3.穿著亮色或具反光衣物,提高能見度。
4.記住「左看、右看、再左看」原則,再穿越馬路。
5.行走在人行道;如無人行道,請靠路邊面對來車行走。
(二)【坐:搭乘汽車/機車/大眾運輸】
1.汽車內全程繫安全帶,後座也不能例外。
2.機車乘客應坐在後座、配戴安全帽、抓穩扶手。
3.家長接送勿超載、勿違停、勿臨停於危險路段及路口。
4.進出車輛須觀察周圍是否有來車或行人,防止開門撞人事故。
(三)【騎: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機車】
1.微型電動二輪車
(1)年滿 14 歲以上方可騎乘,並應配戴安全帽。
(2)需懸掛車牌、投保強制責任保險,並遵守道路交通規則。
(3)禁止違規改裝、載人或在人行道、騎樓、行人穿越道上騎乘。
(4)進行左轉應依規定採取兩段式左轉。
2.自行車(含電動輔助自行車)
(1)須靠右側路邊行駛,不得載人。
(2)行經人車共道,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3)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應下車牽行。
(4)建議配戴自行車用安全帽,夜間行駛應加裝反光裝備。
3.機車
(1)滿 18 歲並取得合法駕照方可騎乘,禁止無照駕駛。
(2)全程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得載超過規定人數。
(3)不酒駕、不飆車、不疲勞駕駛、不逆向行駛。
(4)熟悉「視野死角」、「內輪差」等概念,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
二、不分齡適用的交通安全行為重點(核心概念)
(一)路口三字訣:「慢、看、停」
1.慢:接近路口先減速。
2.看:左右察看有無來車或行人。
3.停:必要時停下確認安全再通過。
(二)交通安全教育五大守則
1.路權守法:了解誰先行、誰禮讓,照規矩走,才有安全保障。
2.看見你我:不僅看得見別人,也要讓別人看得見自己。
3.保持安全距離:不跟車太近、不貼車並行,預留反應空間。
4.防衛駕駛思維:主動預測危險、避免成為事故製造者或受害者。
5.利他用路:讓一讓,交通更順暢;多一分體諒,少一分風險。
三、家庭與學校共同宣導方向
(一)家庭:
1.請確認孩子是否擁有合法駕照與合格車輛設備,切勿默許未成年駕駛。
2.協助孩子規劃安全通學與出遊動線。
3.與子女討論交通事故案例,養成危險感知與避險行為。
4.家長切勿超載及酒駕。
(二)學校:
1.應用集會及課程進行交通安全主題教學。
2.搭配教學影片或模擬互動教材,提升學生參與及理解。
3.持續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四、交通安全教育線上資源:
(一)【交通部 168 交通安全入口】https://168.motc.gov.tw/
(二)【道安總動員】https://roadsafety.tw/
(三)【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https://www.safe.org.tw/downloads/?&index_tag_id=5
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制度規範,請各級學校運用校內相關集會向親師生宣導相關資訊及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以保障學生以及所有用路人之安全,請查照。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業於 113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能上路,並應投保強制車險,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沒入,且勿進入校園。
二、年滿 14 歲以上始駛可騎乘,未滿 14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 12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
四、車子所有人要強制投保汽機車責任險,否則將處新臺幣 750 元至 1,500 元以下罰鍰。
五、擅自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增、減或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新臺幣新臺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並需改回原有規格。
六、發現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及販售資訊,請提供資訊予公路主管機關查處,或電知 1955 諮詢申訴專線轉予公路主管機關。
七、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
八、請多加應用以下網站資源,於學校親師生之課程及各類集會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交通安全教育:
(一)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下載及播放相關影音文宣。https://168.motc.gov.tw/theme/ebike
(二)花蓮縣道安輔導團:申請專業講師入校宣導交通安全教育。https://www.new-view.com.tw/traffic_safety/(S(opbxeljb15vur5tts4mi2kry))/master.aspx
(三)靖娟文教基金會:微型電動二輪車數位課程。
| 主旨: | 加強宣導學生切勿無照騎駛,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
| 說明: |
| 一、 | 依據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113年11月22日府警交字第1130219467號暨行政院秘書長113年11月4日院臺交長字第1135021615號函辦理。 |
| 二、 | 因近期無照駕駛事故頻傳且造成嚴重死傷,為維護同學自身及用路人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學生不可無照駕駛機車及小客車等運具,精神不濟狀態下也不宜駕駛並請善加運用大眾運輸工具到校,切勿無照駕駛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 |
| 三、 | 檢附168交通安全入口網-防制無照駕駛宣導相關文宣,敬請下載應用: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310021142432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26133 號暨靖娟基金會 113 年 10 月 21 日 113 靖娟北總字第 1130000457 號函辦理。
二、鑒於交通事故長期對兒少生命安全造成危害,靖娟基金會為協助兒少及其家庭面對交通事故後之各項問題,使兒少能穩定就學,爰自 110 年開辦「兒少交通事故安心專案」,以經歷交通事故之兒少為核心,提供法律、醫療、心理、環境檢視與行政倡議之服務。
三、案內靖娟基金會所提之服務資訊,請各校透過集合、班(週)會、導師運用時間、公佈欄、 LED 跑馬燈等多元方式進行宣導,以供有實需之家長及學生運用;倘就旨揭服務事項有相關問題,請依宣導單張內之聯絡資訊洽詢靖娟基金會。
四、檢附「兒少交通事故安心專案」計畫、宣傳單張及海報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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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愛心商店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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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家早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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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廈美而美早餐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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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暘安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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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稻香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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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ELEVEN(稻香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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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萬佳鄉稻欣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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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順汽車保修廠 |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於 113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能上路,並應投保強制車險,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沒入,且勿進入校園。
二、年滿 14 歲以上始駛可騎乘,未滿14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
四、車子所有人要強制投保汽機車責任險,否則將處新臺幣 750 元至 1,500 元以下罰鍰。
五、擅自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增、減或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新臺幣新臺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並需改回原有規格。
六、發現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及販售資訊,請提供資訊予公路主管機關查處,或電知 1955 諮詢申訴專線轉予公路主管機關。
七、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
一、暑假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一)安全駕駛行為:
(二)安全搭乘機車:
(三)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四)騎乘自行車:
(五)行人通行安全:
(六)禁止行為:未滿14歲禁止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未滿18歲且無駕照者禁止騎機車。
二、加強宣導遵守交通安全教育五大守則:
(一)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三)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四)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五)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三、宣導路口「慢看停」與「酒駕零容忍」。
四、為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參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