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 配合交通部「禮讓行人宣導計畫」與「高齡者行的安全」推廣活動,養成本縣各國中小學生於日常生活獨自穿越道路時,能遵守「路口後退三步等候、遵守路口號誌、舉手穿越道路、穿越道路時應注意是否有來車及快步通過路口」,若遇到高齡者穿越道路時能主動協助,也提醒家長駕駛汽機車時能禮讓學童與高齡者。
- 加強宣導行人通行安全:
- 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 穿越道路時:100公尺內有人行穿越道時不得穿越道路。
- 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 面對來車靠邊走,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有人行道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 穿越道路配合路口行人指示燈(小綠人)燈號穿越,穿越前須於路口後退三大步,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也要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與內輪差。
-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於 113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能上路,並應投保強制車險,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沒入,且勿進入校園。
二、年滿 14 歲以上始駛可騎乘,未滿14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
四、車子所有人要強制投保汽機車責任險,否則將處新臺幣 750 元至 1,500 元以下罰鍰。
五、擅自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增、減或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新臺幣新臺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並需改回原有規格。
六、發現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及販售資訊,請提供資訊予公路主管機關查處,或電知 1955 諮詢申訴專線轉予公路主管機關。
七、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
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一、暑假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一)安全駕駛行為:
- 年滿 18 歲駕駛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騎車)。
- 駕車全程繫好安全帶、騎車全程戴好安全帽,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
- 勿無照騎車,年滿 14 歲須戴好安全帽始可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
-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 不可逆向行駛與違反相關交通規則。
(二)安全搭乘機車:
- 搭乘機車請坐後座、正確配戴安全帽。
-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 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三)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 全程繫安全帶。
- 家長駕駛汽車勿超載、穿越路口禮讓行人。
(四)騎乘自行車:
- 正確戴好安全帽。
- 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可附載坐人。
- 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五)行人通行安全:
- 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 穿越道路時:100公尺內有人行穿越道時,不得穿越車道、不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 面對來車靠邊走,穿著亮色及有反光衣服,設有人行道設施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 穿越道路要配合路口行人指示燈號(小綠人),穿越前須於路口後退三大步,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
-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
(六)禁止行為:未滿14歲禁止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未滿18歲且無駕照者禁止騎機車。
二、加強宣導遵守交通安全教育五大守則:
(一)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三)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四)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五)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三、宣導路口「慢看停」與「酒駕零容忍」。
四、為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參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
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為引導學校落實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符應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並與相關單位共同合作,建置學生安全通學環境,共同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等政策,爰整合現有相關資訊與建議作法,編撰本參考指引,提供各級學校承辦交通安全教育業務第一線人員,透過本參考指引內相關章節內容之運用,輔以本參考指引附錄之相關資源,完善與精進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業務推動。
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一、 |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
二、 |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族群,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學生及高齡者對於強制險之認識。 |
三、 |
旨揭宣導短片,可至該基金網站(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下載。 |
新聞
為加強道路安全宣導,提醒民眾遵守行人路口安全、路口禮讓行人,養成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習慣,交通部已統一將宣導素材,置於交通安全入口網/首頁banner/行人安全下載專區下載,宣導素材包含:
1、 |
https://reurl.cc/8joxyg |
2、 |
https://168.motc.gov.tw/theme/school/video |
(二) |
懶人包/圖文集:https://168.motc.gov.tw/theme/school/package |
(三) |
文宣品/出版品:https://168.motc.gov.tw/theme/school/publish |
(四) |
教材專區:https://168.motc.gov.tw/theme/school/teach |
新聞
4、 |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
2、 |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
3、 |
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
2、 |
穿越道路時:100公尺內有人行穿越道時,不得穿越車道、不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
3、 |
面對來車靠邊走,穿著亮色及有反光衣服,設有人行道設施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
4、 |
穿越道路要配合路口行人指示燈號(小綠人),穿越前須於路口後退三大步,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 |
(六) |
禁止行為:未滿14歲禁止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未滿18歲禁止騎機車。 |
(三) |
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
(五) |
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
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宣導DM電子檔(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宣導DM下載,網址https://www.mvacf.org.tw/Literature),
另宣導短片「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ˠ國語篇」
(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下載,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
鼓勵民眾上網觀看、提升自身交通安全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