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衛生福利部 105 年 8 月 1 日衛部心字第 1051760873 號函頒
「家庭暴力加害人認知與親職教育輔導執行人員資格條件及訓練課程基準」
辦理。為培訓有心投入家暴處遇服務之專業人員,取得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家
庭暴力加害人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執行人員資格。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花蓮縣衛生局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課程日期: 110 年 9 月 29 日(三)、
110 年 10 月 5 日(二)、
110 年10 月 29 日(五)~10 月 31 日(日)。
課程內容:以專題演講方式為主,工作實務交流為輔,提升專業人員對於主題的深入了解。
辦理地點:花蓮縣衛生局簡報室、第一會議室(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 3樓)。
課程對象:對於家庭暴力防治有興趣之醫師、心理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師、觀護人、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老師等家庭暴力防治人員
鼓勵校內老師踴躍參加課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