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第11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報名簡章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報名參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9月9日原民教字第1100051794號函辦理。 |
| 二、 | 為因應疫情影響,旨揭初賽採影片徵選辦理,其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8時止,繳交報名文件及影片檔案,經本府確認後即完成報名。 |
| (二) | 競賽組別:分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
| (三) | 影片內容:不限拍攝器材,以各組競賽方式採一鏡到底呈現演出內容,並應注意現場收音品質。 |
| (四) | 參賽補助:家庭組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學生及社會組補助1萬3,000元(含自主訓練費及道具製作費)。 |
| (五) | 成績公告:最遲於11月15日前公告初賽成績。 |
| (六) | 競賽獎勵: |
| 1、 | 參賽獎勵: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1面(優勝隊伍除外)。 |
| 2、 | 優勝隊伍獎勵:含團體獎、各組男女主角獎、最佳劇本獎等,由本府擇期公開表揚或逕頒發獎狀及獎金,其中獎金額度最遲於報名截止前一週公告。 |
| 3、 | 各組第1名之優勝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
| (七) | 詳細競賽及報名方式請詳閱簡章內容,或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下載參閱,如有疑問請洽詢03-8225123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