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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_邱惠卿 - 教務處 | 2016-10-14 | 點閱數: 64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04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30833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為讓學生能有彼此觀摩、學習的機會,共同提升數位科技的應用能力,並培養孩童使用母語(閩、客、原)的習慣及提供應用的機會,特辦理旨揭語文競賽活動。
三、收件日期:105年10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6日止。
四、承辦學校:宜昌國小
五、收件方式:

(一)需填寫相關資料以完成報名手續,資料填寫不全者取消資格。填寫資料如附件一~四,請於交件期限內完成併同影片光碟1份寄(送)達承辦學校。
柒、參賽資格:

(二)每組參賽者以1~5人為限,不允許跨校學生共同創作。需由教師指導學生製作,每人、每隊限一件作品參賽。

(三)每件作品之指導教師以2名為限,可任職於不同學校,惟資料須填寫完整。

(四)請於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作品光碟請寄至本縣宜昌國小(花蓮縣吉安鄉97342宜昌一街45號)總務處陳信光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

六、入選與得獎公布:得獎者名單與作品於105年11月下旬公布在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http://game.hlc.edu.tw。頒獎日期:主辦單位將擇日進行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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