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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本縣衛生局統整全縣心理健康及精神醫療相關資源與學校合作彙整表1份,請參酌使用,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12月22日花衛醫字第1100038979號函辦理。 |
| 二、 | 為促進校園可近性心理健康服務,本縣衛生局統整轄內心理健康與精神醫療等資源與各級學校合作意願,包含7家精神醫療醫院、4家身心科診所、2家心理諮商所及1家心理治療所,以協助學生輔導處遇或身心(精神)醫療等需求,達到推廣校園心理健康之目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