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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11年1月5日以院臺字第1100099656D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36633號令廢止,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463號函辦理。 |
| 二、 | 隨函檢附旨揭函文(影本)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