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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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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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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徵求護理師(或護士)約僱職務代理人一名
- 依 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
- 職 稱:護理師(或護士)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名 額: 1 名,得增列備取若干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稻香路99號。
- 待 遇: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薪點 280(相當月支新台幣36,932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
- 僱用期限: 111年10月3日(或報到日)起至新任護理師(或護士)報到前一日止。(期間若代理原因消滅,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錄取人員到職後需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二)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6-1 及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十、 工作內容:教職員工生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 年9 月28日下午 4 時止。
十二、 報名方式: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報名: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請以 A4 格式依序裝訂),於 111年 9 月28 日下午4時前(含)送達本校人事室。(地址:花蓮縣吉安鄉稻香路99號,聯絡電話:03-8524663#601)*封面註明應徵約僱護理師職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男性請另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十三、 甄選結果:111年9月30公告於本校網站,若無人報名則於報名截止日隔日重新公告。
十四、注意事項:
-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初審資格條件不合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試人員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已發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