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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1年藝起來尋美—說唱手舞體驗營」活動,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核予公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11月9日藝演字第111000356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係「『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活動,先予敘明。 |
| 三、 | 旨揭二場教師研習活動內容及報名概要詳如附件。 |
| 四、 | 檢附函文及活動計畫書1份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