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76096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預定辦理2梯次: |
| (一) | 第一梯:預訂112年8月7日至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
| (二) | 第二梯:預訂112年8月22日至24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
| 三、 | 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人員踴躍參加訓練,並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前將核章版之推薦表彩色掃描檔回傳至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信箱(ally@hlc.edu.tw);因專審會運作辦法第7條(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第10條(輔導小組之輔導員)有規範調查員及輔導員資格,有意願參訓者,請務必詳閱專審會運作辦法及旨揭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