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113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縣決賽: |
(一) | 競賽時間:113年9月7日(星期六)。 |
(二) | 競賽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
三、 | 縣決賽報名: |
(一) | 報名期限:113年8月2日(星期五)起至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
(二) | 紙本報名表:113年8月9日(星期五)掛號寄送至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四、 | 請注意,本(113)年起初賽辦理時間,調整至5月底前完成,並增列曾獲全國語文競賽特優之種子競賽員資格,其餘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部分及相關注意事項,業於計畫電子檔內以「紅色加粗」字樣呈現,請詳閱後依規定辦理。 |
五、 |
語文競賽相關訊息置於本縣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hlc.edu.tw/board/board.asp 請逕行瀏覽下載。 |